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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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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2018年06月10日 23:05     (点击: )

教务处[2018]17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学校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定于19日至22日(第十六周)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安排

学位授予仪式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全权负责,学位授会场布置和学位授予名单由教务处提供,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各项工作的准备。

新校区安排:

日期

时间

学院

地点

6月19日(星期二)

8:00—12:00

音乐学院

外国语学院

新校区
音乐厅

14:30—18:30

经管学院

6月20日(星期三)

8:00—12:00

数信学院

教育学院

14:30—18:30

体育学院

化工学院

6月21日(星期四)

8:00—12:00

地理与环境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

6月21日(星期四)

14:30—18:30

美术学院

6月22日(星期五)

8:00—12:00

文传学院

6月22日(星期五)

14:30—18:30

政法学院

老校区安排:

日期

时间

院系

地点

6月19日
(星期二)

8:00—12:00

物电学院

老校区综合楼1楼报告厅

14:30—18:30

机械学院

6月20日
(星期三)

8:00—12:00

电气学院

14:30—18:30

计算机学院

、学士学位授予仪式议程(各学院科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主持人:xxx学院党总支书记:xxx

会议议程:

第一项:宣布xxx学院2018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开始,介绍出席典礼的领导和老师;

第二项:请全体起立,奏《国歌》;

第三项:学位授予仪式

请校学士学位委员会委员、院长xxx宣读学士学位授予决定,为获得学士学位毕业生扶正流苏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项:请xxx学院院长xxx致辞;

第五项:教师代表xxx老师发言;

第六项:在校生学生代表xxx同学致欢送辞;

第七项:毕业生代表(穿学士学位服)xxx同学致答谢辞;

第八项:宣布xxx学院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结束。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并于6月15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工作安排报教务处教务科,工作安排包括本学院学士学位授予仪式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工作职责包括负责场内场外学生组织及秩序维护,负责学位证书管理,负责整理学生学位服),发言教师代表、在校学生代表、毕业生代表以及所有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

2.参会领导和教师,男士穿浅色衬衣,系领带,戴校徽;女士着正装,戴校徽。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学生须着深色裤子、白色翻领衬衣,穿黑色皮鞋,男生系领带,在授予学士学位时着学位服。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在校学生代表须着正装。

3.每天8:00、14:30开始的学院,请分别于7:40、14:10前组织学生就座到位,并保证会场纪律。

4.请各学院自行安排照相,在仪式结束后整理收集好相关材料。

宝鸡文理学院

                                       2018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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