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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诵 2010经典诵读大赛”活动的通知
2010年10月11日 09:33     (点击: )

各系、教务处、学工部、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现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6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陕西赛区活动通知》(陕教语办〔2010〕8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以下简称“中华诵”)活动,现将我院开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中华诵”大赛组委会,傅志军同志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杨子元、李周让、李晓峰、孙新、黄玮同志担任,各系主任为竞赛委员会成员。教务处、团委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竞赛具体工作由中国语言文学系负责实施。大赛办公室设在中国语言文学系团总支,负责办理竞赛的具体事宜。

二、大赛规程

1.本届“中华诵”大赛分设个人组和集体(5人及以上)组两类。

2.各系应结合自身情况组织选拔比赛,各系报1-2名选手,中文系可适当增加。各单位报一个集体诵读节目。

3.大赛由6-10名教师担任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得分结果,竞赛委员会根据设立的获奖人数,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获奖名单,并现场颁奖。

4.每位参赛选手在规定的5分钟内诵读,本届大赛诵读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纪念活动,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古典诗文篇目可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中选取。表演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活泼新颖,特色鲜明为佳,可参考“中华颂”活动指定网站http://zhs.edu.cn/上的相关视频。

三、时间安排

⒈系内选拔:2010年10月9日至14日;

⒉参赛选手或集体以系为单位于2010年10月15日前在中国语言文学系团总支(新校区思贤楼317)报名;

⒊大赛时间:2010年10月18-19日。

四、奖励办法

⒈大赛个人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3名;集体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设组织奖2个。

⒉学院奖给个人组一等奖获得者每人200元,二等奖获得者每人150元,奖给三等奖获得者每人10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集体组一等奖获得者每组500元,二等奖获得者每组300元,三等奖获得者每组20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奖给组织奖获得单位每单位20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

3.其中每组的一等奖获得者将上报省教育厅代表我院参加“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陕西赛区的比赛。

五、其它事宜

⒈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切实作好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大赛工作。

⒉各系要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赛;各系做好参赛学生的辅导训练工作;中国语言文学系团总支要认真地做好竞赛的各项具体工作。

⒊各系必须按规定选拔选手参加,不允许弃权。

⒋各系选拔赛结束后,请务必于10月15日将参赛学生名单送交中国语言文学系团总支。

⒌竞赛的具体时间、评分细则、评委的聘任等工作,由中国语言文学系团总支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陕西赛区活动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附件3:中华诵参赛选手信息表

二O一O年十月十日

抄送:各系,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团委,院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2010年10月10日印发

打印:南玲霞校对:田富平共印:15份

附件一:

关于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陕西赛区活动通知

陕教语办〔2010〕8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语委,省语委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厅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69号,见附件),将在全国组织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以下简称“中华诵”)活动,现将我省参加全国“中华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中华诵大赛设置教师组、大学生组(含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综合组(已设参赛组别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包括中小学生),大赛增设集体(5人及以上)诵读节目视频展示评比,各地可组织中小学生参加。

二、各有关单位应结合自身情况组织选拔比赛,并将优秀节目报省教育厅。各市(区)报2-4名选手、各语委成员单位、高校、厅属单位报1-2名选手。各单位可选报一个集体诵读节目。超出名额的选手可参加网络选拔,参加办法详见附件。

三、请各单位于2010年10月20日前将选拔节目视频资料和参赛选手信息表(见附件2,刻录成光碟,wmv或avi格式,每条时长不超过4分钟)报送到省教育厅。比赛设省级一、二、三等奖、优秀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评出的优胜作品报送参加全国比赛。

四、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69号)精神,结合年度工作、推普周宣传活动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纪念活动,制定各自活动方案,注意收集活动相关视频、图片资料,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情况与参赛作品同时报省教育厅。

五、本届大赛诵读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古典诗文篇目可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中选取。表演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活泼新颖,特色鲜明为佳。

联系人及电话:王立鸣(大赛活动联系人)029—87338627

焦君堂(作品报送联系人)029—87341939

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陕西省教育厅写字楼五层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邮箱:sxspsc@126.com

附件二:

关于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经诵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继续举办“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和组织方式

从2007年起举办的“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已形成品牌,让众多青少年学生和各行业群众通过亲身参与诵读经典、书写经典、讲解经典活动,提升了语言文化水平和公民素质。在总结前几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诵读行动领导小组决定,2010年进一步推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开展“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

本届大赛设置教师组、大学生组(含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综合组(已设参赛组别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包括中小学生),比赛按照参赛人报名时实际身份编组。大赛增设集体(5人及以上)诵读节目视频展示评比,各地可组织中小学生参加。

大赛采取地方选拔和网络选拔两种形式。地方选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进行,网络选拔由中国教育在线网和新浪网组织开展。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部队官兵和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社区、群众团体等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各部属高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的选拔赛,亦可参与网络选拔。

各省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应积极组织、深入发动,在广泛开展群众性诵读活动的基础上,选拔录制优秀选手和集体诵读节目视频参加全国网络预赛。

二、比赛进程

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定于2010年8月1日—2011年1月在全国开展。

1.大赛时间安排

各省预赛、选拔赛:2010年8月1日—10月31日

全国网络预赛:2010年11月1日—30日

全国总决赛时间为:2011年1月

2.大赛流程

省级选拔赛:各省分赛区在10月31日前组织本赛区选拔赛,并录制本省各组别前三名选手和2-3个集体节目的视频资料(wmv或avi格式,每条时长不超过4分钟),于2010年10月31日24:00前上传至“中华诵”活动指定网站(zhonghuasong.edu.cn或zhs.edu.cn)。在此期间,网站持续接受上传。

全国网络预赛:全国网络预赛采用专家评选和网络观众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功能从2010年11月1日0时启动。网络观众可即时登陆大赛指定网站,为自己喜爱的选手与节目投票。同时,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参赛视频进行评选。选手和节目的名次按照专家评选名次(占总分70%)和公众网络票选名次(占总分30%)的比例综合评定。集体诵读节目在网络预赛评选中评定名次,不参加总决赛。专家评审团意见将在官方网站公示,同时公众可在网上论坛留言评论。

全国总决赛:各组别进入网络预赛前6名的选手参加总决赛,并将在“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晚会(春节篇)”上予以展示。

三、诵读篇目范围和形式

本届大赛诵读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古典诗文篇目可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中选取。大赛综合文化素质考核题目,出自《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表演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活泼新颖,特色鲜明为佳。

四、活动的奖项设置

大赛个人组每组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集体节目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大赛组织奖将根据各省诵读大赛组织情况评定。

五、媒体报道

“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指定网站—中国教育在线、新浪网将全程报道比赛进展情况。

六、加强对活动的组织与宣传

各地教育厅(教委)、语委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年度工作进展、推普周宣传活动总体安排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赛事工作方案,积极为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大赛创造条件。要广泛发动各新闻媒体广泛参与“中华诵•2010经典诵读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注意收集活动相关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报道等资料,并及时将活动方案、进展动态及资料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联系人:郝阿庆、张映川;电话:66097038、66097843;电子邮箱:tuipuchu@moe.edu.cn“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代章)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三:

中华诵参赛选手信息表

报送单位(盖章):

姓名

(或集体诵读)

选手所在单位

(系别、年级

专业、班级)

诵读篇目

联系电话

备注





















填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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