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负责全校各专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拟定实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审定每学期开课计划,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开设,负责课程编排及运行管理。
三、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奖励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教学名师奖、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优秀奖等奖项的组织、申报、评比、推荐和推广应用等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四、制订本科专业设置及建设规划,组织新专业申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优势专业、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建设与管理等。
五、负责全校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管理及研究等基础性工作,以及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校本科课程建设,实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改革,开展各级精品课程、视频课程的申报工作以及组织各类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工作。
七、制定或修订各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计划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检查指导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组织协调全校大学生实践教学活动。
八、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课程设计、教育实习、金工实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电子工艺实习、野外考察、外出写生、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巩固、拓展教育教学实践基地,负责召开教育教学基地建设会议,加强与实习基地合作交流工作。
九、负责全校学科竞赛工作,协调、组织好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十、按照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和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开设创新创业类系列课程,组织学生创新创业实训,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培育创新创业项目。
十一、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推普工作。
十二、负责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教材建设,依据国家政策,制订并实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做好各项优秀教材评奖工作。
十四、负责本科生各类考试及成绩管理,做好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十五、负责本科生的学籍管理、学位证书管理等工作。
十六、负责本科生考试违纪处理工作。
十七、做好教学文件的传递、催办、归档等工作。
十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