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怀恋旧版
 
 
 
 首页  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教改项目  教学成果  实践教学  教材建设  支部党建  语言文字  资料下载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19级师范类本科生试讲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18日 15:11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是提高学生从师任教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工作,提高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水平。根据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经研究决定,我校所有2019级师范类本科生及专升本学生本学期第9-16周开始进行试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16周:10月25日—12月17日。

二、相关要求

1.各师范专业按照最新版本的基础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附件1)和《核心素养》(附件2)要求,在试讲工作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渗透基础教育新课程基本理念,展示驾驭课堂教学的艺术,体现创新精神和课堂教学研究的能力。

2.各二级学院要在试讲工作中增加说课内容,新课标下的说课必须充分体现课改的基本精神:培养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3.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试讲学生认真学习《宝鸡文理学院多媒体课件研制开发管理办法》和《宝鸡文理学院多媒体辅助教学基本规范》,指导学生研制多媒体课件。11月26日以前,每人必须制作1节课的多媒体课件、准备1份2500字左右的说课稿,并讲授2遍以上。多媒体课件和说课稿的具体格式和要求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定,具体内容必须经过所在学院审核。

4.各二级学院填写试讲工作计划表(附件3),并于11月10日前将本学院试讲工作计划表电子版发至邮箱:jwcsjjxk@163.com,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在安排试讲指导教师时,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方可指导学生试讲,原则上学科教学论任课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少于20人,其余教师指导学生数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鼓励教授、副教授多指导一些学生。指导工作量按照1学时/学生核计工作量。

5.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坚持“规范严格,质量为本”的培养原则,指导教师应因材施教,严格要求;加强学生教育教学基本功训练,加强他们对中小学课程体系和内容改革的现状以及教学方法深刻变化的了解和理解,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理论联系实际,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引导学生实践新型学习方式,即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2)指导教师应当认真审核学生自选的试讲内容,注意试讲内容的典型性,使试讲能够真正起到训练作用。指导每名学生试讲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试讲时间不得少于35分钟,评议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3)认真、耐心、细致地指导学生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备好教学内容的详案,组织学生试讲和相互评课,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4)审查学生试讲是否完成要求的任务,教案、CAI课件、说课稿等试讲要求的资料是否齐备。

5)按照试讲标准客观地评价学生的试讲成绩。评议时指导教师应作好记录,参照师范生讲课技能评分表(附件4),认真填写学生试讲成绩登记表相关内容(“考核人评语”栏字数不少于100字),未填写学生试讲成绩登记表者教学工作量不予认可。凡要求的任务未完成的学生,试讲成绩以不及格处理。

6.对学生的要求:

1)要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学习态度,对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不及格记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积极主动地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课程教学法,了解和理解中小学课程标准,熟悉教学研究动态和新的教学方法。

3)加强备课、组织教学内容、讲课基本功的自我训练,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能力。

4)严格遵守试讲纪律,不迟到、早退和缺席。如因事、因病则需请假,凡未请假或未获准假擅自缺席者,均按旷课处理。

7.各学院在制定试讲工作安排时,时间、地点安排要具体准确,便于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检查指导。试讲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检查,教务处将对试讲情况进行抽查,凡发现试讲情况与登记表内容不符者,除扣除相关工作量外,对相关教师按教学事故论处。

8.试讲工作结束后,12月17日前将学生试讲成绩登记表(附件5)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要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便于今后进一步做好试讲工作。

附件1:《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

附件2:基础教育各学科《核心素养》

附件3:XX学院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试讲工作计划表

附件4:师范生讲课技能评分表

附件5:宝鸡文理学院师范专业学生试讲成绩登记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18


附件【附件3:XX学院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试讲工作计划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师范生讲课技能评分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宝鸡文理学院师范专业学生试讲成绩登记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基础教育各学科《核心素养》.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1:《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推荐参评2021年陕西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级本科师范类学生微格教学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教务处  Copyright©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电话:0917-3566007  邮编:7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