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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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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07日 17:58     (点击: )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的教学计划,本学期所有实验教学工作将于2022624(星期五)前结束,现将本学期期末实验课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全校所有实验课程必须在第16星期五(610日)前结束。第17-18周进行实验课考试(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实验课程提前考试)。

2.凡某门课程的实验学时在10学时以上(含10学时),须对该门课程的实验单独考试10学时以下的课程进行考查,考查方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确因师资、实验室资源有限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抽考2-4课程。

3. 实验课考试分为实验理论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实验理论考试或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一般为1-2小时,实验考试监考由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所在学院配合,每场考试监考人员为2人。

4.一专业年级平行班开设的同一门实验课程的考试,以及全院性的公共实验课程如《大学物理实验》等课程的考试,必须由课程所在学院的院长牵头,教研室主任负责统一命题、从试题库组题、抽题或从外校引进试题。

5.课程考核前,各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要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审定学生参加考试的资格。对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坚决不能让其参加考核,并在考核前把这部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6.生不参加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的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及格时,必须重修。学生不参加非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的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及格时,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理论课考试;不及格者必须补考,成绩及格后方能参加该门课程的理论课考试。

7.各学院要狠抓考风考纪,严明学习纪律,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评分标准,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作弊现象一旦发生,须及时处理,不得姑息。公共课所在学院要认真落实教师到相关学院送取试卷并监考。各学院须将《公共实验课考试安排表》和《专业实验课考试安排表》(附件1-2纸质、电子版各1份)于616(星期四)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命题要求

实验考试命题总体要结合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和“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宝文理院教[2015]50文件)、“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程》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17]67文件)的文件精神,具体要求:

1. 验理论考试命题内容应包含实验原理、实验操作方法、实验现象解析、

实验结果评价、实验方案设计等。考试题型以填空、判断、选择、问答为主,同时可结合课程特点设计其他题型。实验理论考试必须单独制卷。

2.验操作考试由各学院根据各门课程特点设计若干个考试内容,由学生抽签定题(或在本学期做过的实验题目中随机抽取一个题目进行测试),原则上不单独制卷。

3.验理论考试命题工作应在考试一周前完成,并在考前一周内将通过审批AB两套试题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认真核对后,送达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批,由实践教学管理科任意抽取一套试题统一印制。

4.有试题及其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必须制作电子版,手写命题、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一律视为不合格命题。电子版命题及其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必须套用教务处制作的A4子模板制卷,并在印制试卷时将电子版试卷及其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一份用A4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一份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地址:jwcsjjxk@163.com)或其它方式(U盘)报送,两者缺一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宜

1.试卷评阅规范、成绩评定与成绩登录规范、试卷归档管理与装订规范、学生答题规范、试卷质量评估规范等参照“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15]50文件)执行。

2.独设立的实验课程的实验理论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满分各为30分,平时成绩满分为40分。非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程的实验理论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满分各为40,平时成绩满分为20

3.各学院要督促检查本学院实验教学计划中所列实验项目是否完成,尤其是督促检查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完成情况,并安排专人检查所有实验教学的资料是否收集齐全。

4.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

附件1公共实验课考试安排表

附件2:专业实验课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267

 

附件【附件1:公共实验课考试安排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专业实验课考试安排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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