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怀恋旧版
 
 
 
 首页  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教改项目  教学成果  实践教学  教材建设  支部党建  语言文字  资料下载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下学期开学初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21日 09:39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现将下学期开学初学生重修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1.全校公共课重修考试安排在310日,专业课重修考试安排在31617日。

2.公共课重修考试开考科目为本学期期末全校统一安排的考试课程(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学、大学计算机基础)。其它公共课考查课不及格者由二级学院安排跟随下一级学生重修课程并参加结课考试。专业课开考科目必须为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

3.学生考试不及格只有两次重修考试机会,首次重修不过,再次参加重修考试必须向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核学生考试资格,未按时申请或未申请者无考试资格。无考试资格者违规参加考试成绩无效。重修考试不办理缓考。

4.学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参加考试,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到带入考场,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按作弊处理。未按要求填写姓名学号信息或填写在装订线以外者按作弊处理。

5.各二级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请公共课程重修学生名单(严格按照格式填报,格式见附件),于112日前报送教务科,电子版送至教务科邮箱:jwk3566216@163.com

6.各二级学要在38日前将专业课考试安排报送教务处,未报送安排不得组织考试,学校对专业课重修考试进行巡视检查。



教务处  

20231221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自主联系教育实习单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整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本科教学工作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教务处  Copyright©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电话:0917-3566007  邮编:7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