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怀恋旧版
 
 
 
 首页  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教改项目  教学成果  实践教学  教材建设  支部党建  语言文字  资料下载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本科生学业成绩清查和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8日 11:15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习质量的监控和管理,全面掌握在校学生的学业情况,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本科生成绩清查和学业警示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319日~325日,各二级学院启动学业成绩清查,统计20212023级本科在校生不及格门次和学分。

2.32643日,各二级学院根据成绩清查统计结果,确定拟给予学业警示的学生,将《学业警示汇总名单》和相关学生成绩单报送教务处备案。

3.410日前,各二级学院向相关学生本人和家长送达《学业警示通知单》,送达记录留存。

二、学业警示条件

学业状况低于常规水平,并有可能达到退学条件的本科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本科生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但未达到留级或退学条件者:

1.一学期内不及格课程数量超过2门(含)者;

2.一学年内不及格课程数量超过4门(含)者;

3.一学年以上不及格课程数量超过5门(含)者;

4.不及格课程虽未达到以上条件,但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学业表现,认为应当给予警示者。

五、工作要求

1.本科生成绩清查和学业警示工作既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又是实现教学育人的重要手段。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仔细核对学生的成绩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业警示学生的学业指导,关注学业警示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状态。






教务处

2024318


上一条: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宝鸡文理学院考点报名工作安排
下一条:关于制定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课课表的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宝鸡文理学院教务处  Copyright©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电话:0917-3566007  邮编:7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