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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4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星期六)举行,为了保障考试安全有序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第一场为9:00-11:00,共设78个考场;第二场13:00-15:00,共设76个考场;第三场为16:00-18:00,共设86个考场。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高新校区举行,分别在立心楼(1-37考场)、思贤楼(38-78考场)、博文楼(79-86考场)设置考场。考试期间所使用教学楼如有安排教学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调整。

三、考试要求

(一)考试涉及到的校内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1.教务处负责做好考试总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试题运输保管和分装工作,完成考务及监考培训工作。

2.宣传部负责各楼宇电子屏宣传,开展网上涉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害信息的监控,安排1名信息监察员于开考前3天至考试结束后2天期间,对校园网、论坛微博等进行监控,发现有害信息迅速处理。

3.网络与信息技术处要在考试前,安排工作人员对接网上巡查系统,考试期间做好考试过程的视频巡查及试题发放过程的视频录制、协助做好入场人脸识别工作。

4.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在考试前后配合教务处做好试题的押运和保密室外围巡逻;维持好考生出入秩序,在各考点楼前设置警戒线。

5.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在各考点设立医疗组,及时处置考生突发疾病等情况。在考试期间要照常保障供电供水,做好考试期间的卫生清理和班车运行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应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提醒考生及时查看考生须知。考前做好考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其他有关加强考试纪律文件,确保每位考生都知晓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杜绝违纪作弊现象。并与学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由各二级学院考前收齐统一保管。

2.在3月8日(星期五)前要对考试涉及本学院所属教室进行检查,确保前后门锁打开;对教室内的标语、地图、名言、警句等文字材料应去掉或用厚纸覆盖;校正教室挂钟时间,彻底清扫并保持教室卫生清洁,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3.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要求: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施考程序及规范操作要求。在开考前,监考教师要对照本考场考生的考场座位表,认真核对考生的有效证件,与考场签到表不符者,坚决不允许参加考试,并立即上报考务办予以处理。所有进入考场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严禁在考试各个环节或各个地点拍照。

四、考生须知

1.核对信息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发现照片信息错误、姓名与身份证不相符等情况,请于3月8日中午12: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更正(地址: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教育中心齐燕楼六楼625室,联系电话:0917-2790616),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考前4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后方能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全的考生由学生所在学院以学生学籍档案为准,查验该生其余有效证件,确认其余有效证件与准考证和考生本人相符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证明,粘贴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并在人脸识别处登记考生信息后方可进场。

4.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考试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按准考证标注的座位号就座,未在规定位置参加考试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5.严禁携带手机入场。进入考场,主动上交手机,按考点要求集中存放;考试过程中,若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座位,无论使用与否,将以考试作弊处理。

6.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7.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8.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9.每位考生在每场考试前均需通过人脸识别后才可入场,提醒各位考生合理规划时间,提前准备,按时入场。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在本场考试结束前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

10.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应。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11.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部分用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12.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3.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4.为加强监督,欢迎广大考生对违纪作弊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566215,邮箱:jwcsjjxk@163.com),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

1.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期间通勤车发车安排



                                   教务处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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