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科

教务科工作职责

点击量: 

一、负责考试及教学运行等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的起草、修订与落实,改进完善教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校本科生期中、期末考试工作。

三、负责全校本科生不及格课程的重修考试工作。

四、负责每年两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含研究生)报名及组考工作。

五、负责组织本科生结业生返校考试,组织指导英语专业专四、专八考试。

六、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组考工作。

七、组织开展应届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研究生)。

八、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校内外各级各类考试考务组织。

九、负责全校本科学业成绩清查,开展学业警示和帮扶。

十、负责应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和学士授予资格的成绩核查。

十一、负责课程成绩日常管理和核查,包括学生成绩的整理汇总、审核、补录等。

十二、审核处理学生成绩异议查卷,教师更正误登成绩等。

十三、负责本科生成绩单出具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试卷目录和考试档案的管理检查。

十五、负责考试试题、答题纸的保密印制工作。

十六、负责编制学校教学日历。

十七、负责编排全校课程表及其调整和运行管理。

十八、负责全校教室的统筹管理和日常调度。

十九、负责教师临时调、停课手续审核备案。

二十、负责学生课程免修和缓考审核备案。

二十一、负责本科生考试违纪以及旷课违纪的调查处理。

二十二、组织本科教学工作会议。

二十三、负责教室调配管理。

二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