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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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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各学院制定或修订各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的教学计划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检查指导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组织协调全校大学生实践教学活动。

二、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安排实践教学,根据教学大纲要求,不断改善实验条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审核实践教学工作量。

三、组织协调各学院课程设计、教育实习、金工实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电子工艺实习、野外考察、外出写生、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巩固、拓展教育教学实践基地,负责召开教育教学基地建设会议,加强与实习基地合作交流工作。

四、检查指导全校实践教学工作, 进行实践教学研究,汇编实践教学相关资料。

五、安排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课程的教学, 组织微格教学、普通话水平训练和测试以及应届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校实践教学的评估(评优)工作(包括实践教学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等)

七、负责全校学科竞赛工作,协调、组织好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八、按照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实施意见,制定和完善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校创新创业教育日常工作。

九、开设创新创业类 系列课程,组织学生创新创业实训,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培育创新创业项目。

十、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推普工作。

十一、收集、整理各类实践教学文件和有关资料,做好实践教学档案的整理存档工作。

十二、负责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处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