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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下学期开学初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4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的重修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全校所有课程的重修考试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考试。公共课程重修考试安排在2021313日(星期六)~314日(星期日)进行,具体安排下学期开学初公布。

2.专业课程重修考试安排在20213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进行,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

3. 专业课程重修考试阅卷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登记汇总《专业课重修考试成绩单》,由经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将抽查核对试卷成绩。

4. 为了让学生及时知晓期末考试成绩,做好重修考试复习准备工作。教学秘书要在任课教师登录成绩前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学籍异动学生和缓考学生进行处理。各二级学院必须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将本学期考试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对于在任课教师成绩登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及时解决。

5. 凡参加下学期公共课程重修考试的学生(第一次重修考试不及格的)必须于本学期向所在学院递交重修考试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者不得参加下学期的公共课重修考试(自行参加者成绩无效),本学期初次参加公共课程考试的不及格者下学期按照学校安排参加考试,不用递交申请。

各二级学院要人参审核重修申请,将审核通过的公共课程重修学生名单(必须严格按照格式填报,格式见附件),于202118日前报送教务科,电子版请发送至教务科邮箱:jwk3566216@163.com

6.各二级学院下学期开学第一周(202139日前)将专业课程重修考试安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科。

7.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安排组织重修考试工作,加强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重修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对各学院的专业课程重修考试工作进行抽查。

8. 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如遇疫情原因,时间推后,教务处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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