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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CET考试宝鸡文理学院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1-12-17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等文件精神,为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2021年下半年CET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工作安排

2021年下半年CET考试定于1218日举行,考试在高新校区举行,报考总人数为7752人,其中四级5005人,六级2747人。上午四级考试上午9点开考,考场设置在立心楼、思贤楼和博文楼主楼,共167个考场;六级下午15点开考,考场设置在立心楼、思贤楼,共92个考场,考务监考人数近600人次。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下半年CET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王富平(主考)

副组长:王参军(副主考) 张小龙(防疫副主考)

李 伟(副主考) 文 昊(考务负责人)

  员: 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

三、应急处置

(一)防疫培训

考前发布防疫要求,传达教育部和考试院防疫要求,设置防疫副主考,配备医疗组,配备防疫物资,对师生进行健康监测,召开考试协调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模拟演练

考前和研究生院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参加包括入场扫码、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二)考生进场程序

考生进场时间:1218日,

上午8:15、下午14:15

进场必须佩戴口罩,接受测温,对人员数量、进出、分布等进行规划,分时段分批次入校;提醒人员保持1米安全距离,设定缓冲区,严格控制缓冲区人员数量、进出及分布等,避免人流集聚,做好安全检查;

在考场口设置体温复测区、临时留观区;

设置隔离考场,对考试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三)考生突发情况及应急处理机制

1)凡是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考生,由各二级学院报送名单,教务处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2)凡不符合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各学院要做学生思想工作,加强在考试期间的管理,不得允许其参加考试。

若启用隔离考场,各考点考务负责人将考生带至隔离考场,派流动监考承担监考工作,做好个人防护。

3)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不包括)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退出体温检测区,至临时留观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进行测量,仍不合格的,须报告防疫副主考,进行综合研判后按宝鸡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如果允许考试,须第一时间报告考务办,在隔离考场考试。

2.考试期间发生异常情况处置

1)考生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由监考老师将考生异常情况报校考务组组长,组长报告防疫副主考,由专业人员根据考生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进行综合研判,决定是否需要调整至隔离考场考试。

2)研判后若需移至隔离考场,转运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对转运通道做好消杀。

3)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时,必须确保试卷、答题卡安全,并做好个人防护,由此所耽误的时间,应当报考试院机构批准延长考试结束时间,经考点主考批准,予以补齐。

4)在核检结果检测阴性之前,隔离点监考老师及考生、原考场监考老师及考生禁止离开考区。

5)每场考试结束后对考场按规范全面消杀。

6)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在考场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7)若核检结果为阴性,不做特殊处理;若核检结果阳性,须由高新卫健委、疾控、医疗卫生机构处置。

(四)考务人员异常情况处置

    1.在入场前考务人员出现以下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承担考务工作:(1)体温检测≥37.3℃(2)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

 2.在试卷运输、分发、整理的过程中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 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应立即向防疫副主考报告,进行综合研判后,按宝鸡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做好信息登记(由校医院医务人员登记)。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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