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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初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7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现将开学初学籍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休学期满复学者,需在开学后两周内(910日前)办理复学手续。

2.退伍复学者,需在退役后两年内办理复学手续。

3.原保留入学资格需入学者,可提交申请材料,并于2022级新生报到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4.休学、入伍保留学籍者,需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5.2021级转专业学生需在开学后第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参加接收学院的教学活动,于92日前将接收学生的编班安排报至学籍科;放弃转出资格的,由原所在学院报送名单。

6.符合留级条件者,学院需在开学后两周内(916日前)报送留级相关材料,具体安排见留级相关工作通知。

7.在校生返校后按要求进行学年注册,学院需在916日前将暂缓注册和不予注册的学生名单报至学籍科,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事假需要监护人或家长的函件)。

8.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以退学处理: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开学后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超过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

9.2022新生按照报到入学、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及取消入学资格四种情况对新生进行逐人核实、统计,对后三种情况需要提供有效的原始材料。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督促指导新生进行学信网学籍信息自查

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学生实际情况,及时办理学籍异动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学籍状态准确,督促学生按要求进行教学活动。

                                                                      学籍科

202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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