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行重修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1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的重修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1.全校所有课程的重修考试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考试。全校公共课程重修考试安排在520日和21日进行,专业课重修考试安排在528日前举行。各二级学要在520日前将专业课考试安排报送教务处,未报送安排不得组织考试,学校对专业课重修考试进行巡视检查。

2.公共课重修考试科目为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统一安排考试的科目: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Ⅲ、现代教育技术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中国近代史纲要、大学计算机基础。

3.凡第一次重修考试不及格学生参加本次重修考试必须向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申请重修考试的学生信息,符合考试资格者安排考试(公共课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未按时申请或未申请者无考试资格,无考试资格者违规参加考试成绩无效。参加重修考试者不可办理缓考。

4.参加考试学生要提前复习,认真备考,诚信应考,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参加考试,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到带入考场。

5.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安排组织重修考试工作,加强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重修考试的顺利举行。

教务处  

2023511



上一条:关于开展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教材管理工作分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