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年退役大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3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籍注册

高考录取后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和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本科生,应在退役后2年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或复学手续,完成注册学籍或恢复学籍,方可开展教学活动。

二、转专业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2023年9月退役后入学的新生、复学至2023级、2022级的退役学生。

申请条件: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要求。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复学后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转出后,于9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宝鸡文理学院退役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退役证》和成绩档案表等交至拟转入学院党政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考核。申请转入学院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具体情况签署是否接收意见,于9月21日前将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等材料交至学籍科。不符条件的,及时予以退回。

3.审核批准。教务处审核,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提交退役学生入学、复学和转专业相关材料。学生须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2.拟转专业学生务必充分了解专业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做出综合考量,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3.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原专业修完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实习实践环节,进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的教学计划完成学业。

4.转入学院需明确是否补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以及修读要求。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退役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学籍科

                  2023年9月13日




上一条: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教材管理工作分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