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安排,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选修课或考查课等随堂考试的课程,在1月3日以前完成考试。
2.第19~20周为全校统一考试周,具体安排如下:
公共必修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1):1月8日~1月9日;
专业课程考试:1月10~17日(周末正常休息),
3.教务系统提交成绩时间:1月16日~31日
二、工作要求
1.考试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按照《宝鸡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各学院要落实考场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宝鸡文理学院监考教师守则》、《宝鸡文理学院考场规则》。
2.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2022~2024级各专业必须安排至少两门次的专业考试课程。考试形式和总评成绩计算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期中考试成绩原则上按30%计入课程总评成绩。
3.学生在临考前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修读完相应课程,具备考试资格,在考试前一周内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由学生所属学院审核批准方可缓考,否则以缺考计。
4.命题应于考试前1周完成(笔试试题的题型原则上不少于4种类型)。所有试题必须在12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文印室印制(附件2)。公共课必修课试题AB卷及答案纸质版须于12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5.试卷的评定和成绩管理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中有关要求执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及持续改进工作实施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24〕93号)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制定详细的考试工作方案,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学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
2.对学籍异动的学生,各学院要在开考前在教务系统调整教学班学生名单,任课教师在登成绩前应再次核对上课学生名单,确保准确无误。
3.各学院要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周密组织、合理安排。于12月27日前将《公共课(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附件3)以及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邮箱jwk3566216@163.com。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