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定于6月18日至20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由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全权负责。
二、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学院 |
地点 |
6月18日 (星期三) |
8:00—12:00 |
外国语学院 |
高新校区音乐厅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14:30—18:30 |
地理与环境学院 |
音乐学院 |
6月19日 (星期四) |
8:00—12:00 |
政法学院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14:30—18:30 |
化学化工学院 |
美术学院 |
6月20日 (星期五) |
8:00—12:00 |
经济管理学院 |
体育学院 |
14:30—18:30 |
教育学院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6月18日 (星期三) |
8:30—12:00 |
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 |
石鼓校区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
14:30—18:30 |
机械工程学院 |
6月19日 (星期四) |
8:30—12:00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14:30—18:30 |
计算机学院 |
三、工作要求
1.所有参加仪式的学位获得者须严格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着装。
2.各学院应派专人负责组织参加学位授予仪式人员到指定地点集合、等候,提前20分钟就座到位,并保证会场纪律。
3.各学院自行安排照相,在仪式结束后整理收集好相关材料。
4.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创造良好的会场秩序,相关负责人切实履行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附件:学士学位授予仪式议程
教务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