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提升学生体质,锻炼学生意志品质,激发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增进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开展校园阳光健康跑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在籍大一、大二全体本科学生(体质健康免测学生除外)。
二、应用平台
阳光健康跑依托“步道乐跑”APP,作为课外体育开展的工具软件。安装及使用方式见附件。
三、阳光健身跑活动安排
(一)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4级学生2025年9月8日—2025年12月28日,每天6:00~22:00。
2025级学生2025年9月22日—2025年12月28日,每天6:00~22:00。
2.地点:高新校区、石鼓校区田径场。
(二)跑步标准
1.本学期运动标准为:男女生跑步各30次为合格。跑步次数占相应体育课分数10分,具体标准如下:≥30次(计10分);30次以下(计0分)。
2.阳光健康跑最低要求为男生2.0公里/次、女生1.6公里/次,跑步配速在3-12min/km范围内。
3.每天最多计入1次有效成绩,超出部分仅做记录但不会关联成绩。单次运动里程上限最多取10公里。
4.超出有效成绩次数的跑步数据将继续记入软件后台数据库,作为评选“跑步之星”的依据。
(三)成绩计算
1.所有大一和大二的本科生需完成30次的阳光健身跑任务,成绩与个人《大学体育》课程成绩挂钩,占体育课总成绩10%。大三、大四本科生自愿参加。
2.如果在本学期内有同学因身体原因,只参加了部分跑步的情况,向体育课任课教师出具相关证明后,只计算已跑数据。
3.将跑步有效次数≥30次且在本学院内跑步总里程数排名前10的学生,认定为本年度“跑步之星”。(备注:对于大一、大二本科生人均完成跑步次数不足30次的学院,将不予认定“跑步之星”)。
四、注意事项
1.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跑步活动者,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二甲医院或校医院出示的证明、病例等相关材料,交体育课任课教师并由体育学院核实后备案。
2.本阳光健康跑APP具有完善的防作弊功能,凡非正常跑步行为将会被认定为作弊行为。例如:借助交通工具、他人代跑等作弊行为可被系统分析识别;登录其他同学账号、使用模拟器等代跑作弊行为将被系统记录信息。第一次作弊者将会被扣除其阳光健康跑公里数的1/2,第二次作弊者其校园阳光健步跑已跑公里数将全部清零,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天气情况和课程安排,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尽量避开上下课的高峰期,不要在饭后30分钟内跑步,也不要在晚上10:00之后跑步。
4.在跑步过程中,请同学们务必遵守校内有关安全规定,注意校内来往车辆。跑步过程中如有身体不适,请停止跑步,并向附近人员求助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附件:“步道乐跑”APP使用方法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