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主动服务教育强国战略,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育人,培养与行业、企业相接轨的创新应用型人才,现决定开展共建实验教学中心、共建课程申报、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遴选工作安排
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为共建实验教学中心)是指根据学校办学和行业、企业发展需要,由我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共同管理与使用的实验教学中心。共建实验教学中心原则上建在校内,在校内现有各级各类实验教学中心的基础上升级建设。
(一)申报要求
1.双方正式签署合作协议,符合我校学科及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的需求;符合行业、企业对专门人才、技术及成果的需求;有持续提供产业先进技术及信息的能力;有一定的人才优势和必要的设备条件。
2.共建实验教学中心应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共建实验教学中心同时面向校内其它专业开放,共享优质实践教育资源。
3.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学校教师和行业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学需求,注重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同时承担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培训任务。
4.合作单位必须是持有执业资格的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合作诚信度高,其合作领域与共建的实验教学中心相关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二)建设要求
1.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以学院为主体,鼓励符合要求、有基础的学院联合申报,也可跨学院、跨学科专业整合力量联合申报;每个学院申报或牵头申报共建实验教学中心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合作的企业(单位)数不超过3个,共建实验教学中心面向专业中至少有1个是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名牌专业、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或已经开展专业认证申请的专业。
2.共建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满5年高校教龄,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同时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校内外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实验教学团队。
3.共建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期1年,1年内需完成开发实验项目、开设实验课程等建设任务。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学院填写《宝鸡文理学院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附件1)、《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附支撑材料。
2.10月24日前,牵头申报学院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尚朴楼3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jxk@163.com。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学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二、与行业、企业共建课程申报、遴选工作安排
与行业、企业共建课程(以下简称为共建课程)是指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建设的课程。通过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形成行业企业、学校等各方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将校地合作落到实处,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需要的个性化应用型人才。
(一)申报要求
1.共建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符合宝鸡文理学院教育理念。课程应紧跟产业发展趋势,融入前沿平台与产学实践,注重行业与社会需求,并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规划与开设,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前沿发展,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良性互动。
2.共建课程实行双负责人制,应组建2-5人的共建课程教学团队。团队中至少有1人是行业企业专家,课程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具有较强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能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校内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积极联合行业企业人员开展工作。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担任相关课程主讲教师2轮次以上,有行业企业任职经历的教师或双师双能型教师优先。
企业课程负责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行业企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是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与校内课程负责人有坚实的合作基础,能够实际参与课程内容建设并授课。
3.合作企业必须是持有执业资格的法人单位,共建课程应取得合作单位同意,且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二)建设要求
1.共建课程应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以行业企业前沿与产业发展动态为导向,以实际能力培养为目标,引入行业标准,开发面向地方行业和企业的应用型特色课程。
2.共建课程负责人应在课程内容重构、教学方法设计、实践内容设置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重点将行业企业发展前沿动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标准等融入课程中,强化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并共同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开发教学案例。
3.共建课程除课堂教学外,鼓励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如以行业企业技术需求为主,开展课题研讨、参观实习、现场实操等方式进行实践活动。课程负责人和行业、企业人员共同参与课程考核,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4.每学院限报2门课程。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周期内应至少完成一轮课程教学。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学院填写《宝鸡文理学院与行业、企业共建课程申报书》(附件3)、《共建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10月24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尚朴楼3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k3566212@163.com。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学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
2.共建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汇总表
3.宝鸡文理学院与行业、企业共建课程申报书
4.共建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