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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普通高等学校产教融合专业群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4      点击量: 

各学院:

发挥高等教育优势,推动我校本科专业链、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结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首批普通高等学校产教融合专业群立项申报的通知》(陕教函〔2025〕989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产教融合专业群以下简称“专业群”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优势面向国家战略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省、市重点产业链(见附件1),建设一批以学科交叉融合、校企深度合作为特征,精准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产教融合专业群形成链群精准对接、校企深度合作”的本科专业建设新生态,培养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二、建设原则

需求导向。围绕省人社厅《重点产业链人才需求目录》(见“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精准对接陕西省、宝鸡市制造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重点产业链开展专业群建设。一个专业群服务一条重点产业链或关键环节,确保教育供给与陕西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多元协同。深化校校联合、校企联动的协同育人机制改革,打造多所高校、多个专业与企业围绕同一产业链协同培养的育人格局,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资源互通。

服务产业。以对产业链的贡献实绩为核心指标,推动专业群紧密对接产业链需求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高等教育对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

合作共赢。建立校企深度合作机制,通过协同培育本科人才、联合攻关项目等,实现教育资源与产业资源双向赋能,形成教育提质、企业增效、学生受益的多赢格局。

建设类别、数量及申报条件

(一)校级专业群

1.校级专业群为省级专业群储备优质建设基础与后备力量,鼓励各学院打破校域、省域界限,立足城市群发展需求组建跨校、跨省专业群。

2.鼓励跨校、跨院联合建设,群内专业不少于5种。

3.每个专业群中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成员单位不低于2个,同一个成员单位参与专业群数量不超过2个。

(二)省级专业群

1.鼓励各学院打破校域、省域界限,立足城市群发展需求组建跨校、跨省专业群。

2.我校作为牵头高校申报1个

3.每个专业群成员高校不少于3所,群内专业不少于5种。

4.每个专业群中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成员单位不低于3个,同一个成员单位参与专业群数量不超过2个。

5.牵头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陕西省重点业链急需的“四新”专业,具备引领省内相关专业深化产教融合的能力。

四、建设标准

《陕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标准》见附件2,校级专业群参照省级专业群建设标准开展建设。各专业可参考省人社厅“秦云就业”小程序《陕西省人才需求目录》进一步了解产业链需求。

五、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周期2年,实行动态管理。学校将组织各立项单位定期总结专业群建设典型经验,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成果,供各学院、合作企业学习借鉴,推动我校本科专业群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六、申报方式

(一)校级专业群

学院须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学科优势及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科学谋划学院专业群建设路径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立项专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后续将提交教育厅备案。

(二)省级专业群

择优推荐校级专业群申报省级专业群。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27日之前将《陕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校级产教融合专业群备案表》(附件3,负责人签字盖章)、《陕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及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尚朴楼3-7室),电子版(申报书及支撑材料pdf格式)发送至:jxk3566212@163.com,联系电话:3566212。



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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