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发挥高等教育优势,推动我校本科专业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结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首批普通高等学校产教融合专业群立项申报的通知》(陕教函〔2025〕989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产教融合专业群(以下简称“专业群”)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优势,面向国家战略和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省、市重点产业链(见附件1),建设一批以学科交叉融合、校企深度合作为特征,精准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产教融合专业群,形成“链群精准对接、校企深度合作”的本科专业建设新生态,培养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二、建设原则
需求导向。围绕省人社厅《重点产业链人才需求目录》(见“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精准对接陕西省、宝鸡市制造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重点产业链开展专业群建设。一个专业群服务一条重点产业链或关键环节,确保教育供给与陕西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多元协同。深化校校联合、校企联动的协同育人机制改革,打造多所高校、多个专业与企业围绕同一产业链协同培养的育人格局,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资源互通。
服务产业。以对产业链的贡献实绩为核心指标,推动专业群紧密对接产业链需求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高等教育对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
合作共赢。建立校企深度合作机制,通过协同培育本科人才、联合攻关项目等,实现教育资源与产业资源双向赋能,形成教育提质、企业增效、学生受益的多赢格局。
三、建设类别、数量及申报条件
(一)校级专业群
1.校级专业群作为省级专业群储备优质建设基础与后备力量,鼓励各学院打破校域、省域界限,立足城市群发展需求组建跨校、跨省专业群。
2.鼓励跨校、跨院联合建设,群内专业不少于5种。
3.每个专业群中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成员单位不低于2个,同一个成员单位参与专业群数量不超过2个。
(二)省级专业群
1.鼓励各学院打破校域、省域界限,立足城市群发展需求组建跨校、跨省专业群。
2.我校作为牵头高校可申报1个。
3.每个专业群成员高校不少于3所,群内专业不少于5种。
4.每个专业群中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成员单位不低于3个,同一个成员单位参与专业群数量不超过2个。
5.牵头专业应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陕西省重点产业链急需的“四新”专业,具备引领省内相关专业深化产教融合的能力。
四、建设标准
《陕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标准》见附件2,校级专业群参照省级专业群建设标准开展建设。各专业可参考省人社厅“秦云就业”小程序《陕西省人才需求目录》,进一步了解产业链需求。
五、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周期2年,实行动态管理。学校将组织各立项单位定期总结专业群建设典型经验,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成果,供各学院、合作企业学习借鉴,推动我校本科专业群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六、申报方式
(一)校级专业群
各学院须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学科优势及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科学谋划学院专业群建设路径,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立项专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后续将提交教育厅备案。
(二)省级专业群
择优推荐校级专业群申报省级专业群。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27日之前将《陕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校级产教融合专业群备案表》(附件3,负责人签字盖章)、《陕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及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尚朴楼3-7室),电子版(申报书及支撑材料pdf格式)发送至:jxk3566212@163.com,联系电话:3566212。
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