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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9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肯定我校教师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投入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2371号)(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奖评审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科教学质量奖面向全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设置“卓越奖”和“优秀奖”两个奖级,“卓越奖”每届不超过2名,“优秀奖”每届不超过20名。本科教学质量卓越奖、优秀奖不可同时申报

二、评选办法与程序

1.本届“卓越奖”不限制推荐名额,“优秀奖”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不得超过2人。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个人申报、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禁止学院向各系(专业、教研室)简单分配名额。

3.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需进行书面申请,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奖申报书》(见附件2)。

4.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对教师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对近3年教学业绩开展量化考核和评价,经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通过集体讨论、投票方式,按推荐名额进行等额有序向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评审委员会”)推荐。

5.校评审委员会根据学院推荐人选,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奖候选人名单。对通过审核的本科教学质量奖候选人,学校组织督导专家进行随堂听课、座谈交流、查阅教学档案等跟踪考察。

6.经校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发扬民主、周密组织,把握正确的评审方向,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把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2.若申报人在教学领域取得特别突出的成果,如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或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或为国家级创新课堂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含思政课大练兵教学标兵),可直接认定为满足“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资格

3.若申报人在教学领域取得特别突出的成果,如为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或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或为省级创新课堂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含思政课大练兵教学标兵),可直接认定为满足“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资格,不占推荐名额

4.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不得超额推荐,超出限额部分不予认定,不符合条件者也不予认定,各奖项均可缺额或空缺。

四、报送材料

1.学院推荐函1份。

2.《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奖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为PDF格式),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宝鸡文理学院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奖申报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为Excel格式),学院填写一式一份。

3.申报人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课表,一式两份。

4.推荐表中涉及的成果、项目、教材、获奖情况等附件材料附在《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奖申报书》后,不需单独装订成册,附件材料不得超过10张纸。

各单位请于121日下班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每个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推荐表封面复印件),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xk3566212@163.com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2.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奖申报书

3.宝鸡文理学院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奖申报一览表


教务处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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