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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及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02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课程思政实施方案》(宝文理院党字〔2020〕60号)、《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认定结果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22〕26号)以及《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认定结果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23〕1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及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已认定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见附件1),原则上均需申请本次结题验收。

(二)验收安排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聚焦“一份标准的课程教学大纲、一套教学设计或课程教案、一份完整的课件、一套能体现改革成效的课程建设材料”等内容,填写《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各学院对本学院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并明确验收意见。学校根据验收材料,检查项目建设成果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批准结题后,由教务处颁发结题证书。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资格。

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2023年认定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见附件4)

(二)检查内容

1.课程立项、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以来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课程、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

3.课程、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发挥的教学效益和示范辐射作用;

4.课程、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材料报送

(一)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材料

1.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验收支撑材料附后;

2.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

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材料

1.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表(附件5);

2.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请于2025121217:00统一验收及阶段检查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验收与阶段检查电子版材料分别阶段检查表/结题验收报告及支撑材料为PDF版,汇总表为excel版发送至邮箱jxk3566212@163.com。


附件:1.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名单

2.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汇总表

4.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

5.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表

6.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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