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范围
(一)推荐数量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可推荐4部。
(二)推荐范围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条件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执行(见附件1、2),严把申报教材政治关、科学关、学术关、适宜关,优中选优,确保申报教材质量。
三、申报程序
由教材第一主编向教务处申报,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再面向全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申报,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申报。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
(二)由教材第一主编(作者)负责申报,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
(三)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
(四)此前已参评但未入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公示名单的教材,本次仍可申报,占用学校申报额度。
(五)申报教材须在申报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由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附件5)。
(六)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第一、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获奖教材,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申报,不占用申报额度,不受2年教学周期限制。
(七)申报人须在1月18日16时前提出明确申报申请并提供教材信息(教材名称、ISBN号、主编及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经教务处审核后,学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公示推荐信息。
五、网络填报及材料报送
(一)网络填报
申报人于2026年1月21日前使用指定账号(教务处统一分配)登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系统”(初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在线完成申报信息填写及相关材料上传。
线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
18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线下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提供在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见附件3)及在申报系统内上传提交的所有相关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同时需提供右上角贴有申报编号的最新版次印次的推荐教材样书四份。
2.电子版材料。纸质教材需提供最新印次的完整 PDF 电子版(从封面至封底);数字教材需提供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有效访问链接及账号;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需提供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完整 PDF 电子版,以及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或有效访问链接及账号);从申报系统导出的《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按纸质材料顺序合成1个文件)电子版。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2026年1月21日前报送至尚朴楼3-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k3566213@163.com。
联系人:张喜萍 联系电话:0917-356600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
4.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5.专家审核意见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