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重修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开展,现将重修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公共课重修考试开考科目为上学期期末全校统一安排的考试课程:大学英语I、大学英语III、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文史类含艺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文史类含艺术)、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学(师范专业理工类)、大学计算机基础、人工智能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体育I、大学体育III。其它公共考查课由学院安排跟随下一级学生重修并参加结课考试,专业课由各学院安排,开考科目须为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
2.学生考试不及格只有两次重修考试机会,首次重修不过,再次参加重修考试须向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核学生考试资格,未按时申请或未申请者无考试资格。无考试资格者违规参加考试,成绩无效。重修考试不可办理缓考。
3.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请公共课程重修学生名单(严格按照格式填报,见附件1),于3月13日前报送教务科,电子版送至教务科邮箱:jwk3566216@163.com。
4.各学院要在专业课程考试前将考试安排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学校对专业课重修考试进行巡视检查。专业课考试结束两周内将考试成绩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邮箱。
附件:1.公共课申请重修学生名单
2.重修考试成绩汇总表
3.各学院专业课重修考试安排表
教 务 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