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决定对2021年未结题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未结题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安排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聚焦“一份标准的课程教学大纲、一套教学设计或课程教案、一份完整的课件、一套能体现改革成效的课程建设材料”等内容,填写《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各学院对本学院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并明确验收意见。
3.学校将根据验收材料组织现场答辩与教学视频展示,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批准结题后,由教务处统一颁发结题证书。答辩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于2026年5月6日前统一将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及结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验收电子版材料(结题验收报告及支撑材料为PDF版,汇总表为excel版)发送至邮箱jxk3566212@163.com。
2.对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被撤项项目的负责教师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其所在二级学院将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1.2021年未结题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
2.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