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11]27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2026年按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2024级本科生,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2025级本科生,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2025级本科生,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2025级本科生。
二、分流专业
1.2024级公共管理类学生可选择行政管理专业。
2.2025级外国语言文学类学生可选英语专业、翻译专业。
3.2025级工商管理类学生可选择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4.2025级电子信息类学生可选择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
三、分流原则及办法
按照成绩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办法具体按《宝鸡文理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执行,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制定实施细则。
四、工作流程
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分别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相关教研室主任和部分骨干教师组成,具体负责本院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学生成绩计算。经济管理学院2024级大类分流,第1——3学期成绩计算通识教育阶段的全部必修课(含理论课和实践)成绩;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2025级大类分流,第1学期成绩计算通识教育阶段的全部必修课(含理论课和实践、实验课程)成绩。
3.专业分流工作牵涉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教务处、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日程安排及指标建议表
2.分流名单(空表)
3.宝鸡文理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
4.学生大类分流管理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