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教材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保障教材建设质量,确保教材立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果,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宝文理院教字〔2023〕2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科生教材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5年度立项的本科生教材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负责人(主编)及编写团队是否按计划开展工作,是否按计划完成阶段性任务,原则上样稿编写字数不得少于教材计划出版字数的40%;
2.教材编写质量,教材内容(含插图)的科学性、先进性、适宜性,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是否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等;
3.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教材情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情况;
4.下一阶段教材编写和出版工作开展计划。
(三)检查方式
1.项目自查。各相关学院教材管理工作分委员会对照中期检查项目清单(附件1),全面开展自查,梳理项目建设情况,如实填写相关表格,整理支撑材料。
2.学校核查。学校对教材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项目进度的整体情况,确定中期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3.结果公示。学校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检查结果合格的项目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四)提交材料
1.详见中期检查所需材料(附件2);
2.提交初稿一份;
3.如教材编写人员发生变动,与立项清单不一致,新增编写人员须提供附件2中的《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4.2025年度立项的本科生教材建设项目如已完成教材初稿并签订出版合同的,可申请提前结题,参照结题验收所需材料报送。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4年度立项的本科生教材建设项目及2023年度立项的本科生教材建设延期结题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重点考察项目完成情况、教材质量水平、成果形成、在教学中预期的运行情况、实践效果、推广应用及经费开支是否规范等。
(三)验收方式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验收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梳理项目建设情况,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整理支撑材料。
2.学院核查。学院教材管理工作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项目进行初审。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项目建设的合规性,相关材料签署初审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3.学校审核。学校对各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结题验收结果(通过、不通过)。
4.结果公示。学校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项目的后续推进及结题归档工作。
(四)提交材料
1.详见结题验收所需材料(附件3);
2.另附出版合同的扫描件和项目成果一套;
3.正式出版的教材向教务处提供样书5本。
三、特别说明
1.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方可拨付剩余建设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停止经费支持。
2.教材建设期限为两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者,可提前半年提出申请,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延长期不超过一年。
3.项目延期到期后仍未完成出版,视为项目负责人放弃立项,学校冻结并撤回已拨付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材建设项目。
四、材料报送
以上所需材料请于6月12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综合管理科(尚朴楼3-5室),电子版材料打包(以“XX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教材名称+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jck3566213@163.com。
附件:1.本科生教材建设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中期检查所需材料
3.结题验收所需材料
4.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