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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暂缓离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24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总体安排,毕业生原则上应按期办理离校手续。由于部分毕业生需参加教师资格现场认定,为保障学生顺利完成认定工作、结合学生实际需求,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同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暂缓离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完成其它各项离校手续,仅因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需暂缓离校的2026届毕业生。

二、留校办理流程

(一)个人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提交暂缓离校申请、家长知情同意书、安全承诺书以及教资认定报名截图、现场审核通知等佐证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初审。

(二)学院审核报备。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汇总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教资考试暂缓离校住宿学生统计表》(附件),并将统计表分别报送至教务处、学工部、后勤保障部备案。

(三)统一安排住宿。后勤保障部根据留校总人数统筹安排集中临时住宿,不保留原宿舍,统一调整至指定临时楼栋。

三、留校时间规定

学生留校时限以宝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工作时段为准,教资认定工作办结后须即刻办结公寓退宿手续,不得无故滞留、延期离校。

四、留校管理要求

(一)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留校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按时参加晚点名,严禁私留外来人员、使用大功率电器、酗酒喧哗,自觉保持宿舍卫生、维护公共秩序。延期留宿期间,学生触犯国家法律并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办法,撤销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申请留校的毕业生在留校期间要注意人身、财产、出行安全,离校外出须向学院履行报备手续;自觉防范电信诈骗、交通安全等各类风险。

(三)规范日常行为。申请留校的毕业生要自觉遵守校园各项管理条例,文明上网、理性言行,不得在校内聚集喧哗,不得影响在校师生正常学习生活。

(四)按期完成离校。教资认定工作结束后,申请留校的毕业生须及时办结剩余离校手续;逾期未主动办理离校手续的,学校将按规定清理宿舍,并依规告知学生及家长。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6月26日17:00前,将本院《宝鸡文理学院教资考试暂缓离校住宿学生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分别报送至学工部(尚朴楼212)和后勤保障部(高新校区3#公寓128;石鼓校区5#公寓103)。


                                             教务处   学工部   后勤保障部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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