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一场为9:00-11:00,共设70个考场;第二场为13:00-15:00,共设69个考场;第三场为16:00-18:00,共设70个考场。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高新校区举行,分别在立心楼(1-36考场)、思贤楼(37-70考场)设置考场。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相互协作
1.教务处负责做好考试总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试题运输保管和分装工作,完成考务及监考培训工作。
2.党委宣传部在考前利用学校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宣传,负责各楼宇电子屏宣传,开展网上涉及教师资格考试有害信息的监控,安排1名信息监察员在开考前3天至考试结束后2天期间,对校园网、BBS等进行监控,发现有害信息迅速处理。
3.网络信息中心要在考试前,安排工作人员对接网上巡查系统,考试期间做好考试过程的视频巡查及试题发放过程的视频录制、入场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门检查工作。
4.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在考试前后配合教务处做好试题的押运和保密室外围巡逻;维持好考生出入秩序,在各考点楼前设置警戒线。
5.后勤保障部要在各考点设立医疗组,及时处置考生突发疾病等情况。在考试期间要保障供电供水,做好考试期间的卫生清理和班车运行工作。
6.二级学院要做好考前诚信教育,创造良好考试环境,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加大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力度,考前与学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收齐由学院统一保管。9月11日(星期五)对本院所属教室进行彻底清扫检查,确保考试期间前后门锁打开,并保持教室卫生清洁。切实做好监考和考务人员选聘工作,根据工作人员分配表(附件2)于9月3日(周五)前将人员信息表(附件3)交至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3566216@163.com。
(二)提高认识,规范施考
监考员和考务人员按时参加考前培训会,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及有关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严禁在考试过程中、考场内外等任何环节拍照、摄像,更不得发至互联网。
四、考生须知
1.及时打印准考证。2026年9月7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时认真核对准考证姓名、照片信息是否准确。姓名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照片与本人不一致的,请于9月11日中午12:00前,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申请修改(地址: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教育中心齐燕楼六楼625室,联系电话:0917-2790616),逾期不再受理。
2.提前做好规划。考生在每场考试前需通过智能安检门、人脸识别后方能进入考场。考生需合理规划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避免因安检和人脸识别拥堵导致进场延误。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离开教学楼需再次进入的考生,须再次进行安检和人脸识别。
3.备好个人证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4.妥善放置个人物品。考生入场前须接受人工安检和智能安检门检查,手机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点只负责给考生提供物品存放处,不负责物品保管。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手机、背包等非考试用品前往考点,以免因违反规定影响正常参加考试,或造成个人物品损坏、丢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智能安检门将对金属及电子产品进行检测,请考生尽量不要穿戴带有金属装饰的衣物、鞋帽等,避免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因身体特殊情况无法接受安检设备检查的,请考生在进入考点时主动向安检人员说明情况。
5.诚信考试。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生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表、耳机等具有存储、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
6.严肃考风考纪。考生须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加强考试纪律文件,知晓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杜绝违纪作弊现象。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省教育考试院《违规考生处理办法(暂行)》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欢迎广大考生对违纪作弊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566216,邮箱:jwk3566216@163.com),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监考、考务人员分配表
3.监考、考务人员信息汇总表
4.考试期间通勤车发车安排
教务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