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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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与教育教学实践基地的联系,使我校师范专业学生有一支相对稳定、高素质的指导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聘请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学校优秀指导教师为我校兼职副研究员、副教授、教授的办法》
宝鸡文理学院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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