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务处、财务处:
实习是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切实落实学校提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加快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就加强2021年实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各学院院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办理实习工作具体事宜。各学院成立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实践教学工作。
二、组织管理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2021年我校组织实施的实习主要有:教育实习、教育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电子工艺实习、技能培训实习、综合实习、课程设计、写生、参观、考察、专业实践、思政课社会实践等。
2.各学院组织实施的各类实习活动,要严格遵守《宝鸡文理学院生产实习管理办法》《宝鸡文理学院金工实习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开展相关实习实践教学活动,不得随意更改实习时间、地点和教学内容,确保实践教学规范有序进行,达到实践教学目的。
3.为了确保校内正常的教学运行秩序,便于及时掌握教学信息,各学院在进行实习教学前,要严格执行外出实习登记审批制度。所有实习教学工作实行登记审批制,各学院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沟通,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实习审批表》《宝鸡文理学院实践教学登记表》(思政课社会实践除填写此表外还需向主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汇报)(附件1-2),教务处根据所填表格,统计学生实践教学情况,及时上报校领导。
4.各学院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要提前联系好实习单位或选定好实习地点,应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与任务、实习过程、实习总结等,同时要掌握实习单位或实习地点的具体状况,包括实习单位的安全要求、保密要求和实习过程要求等,并及时向学生传达,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本年度实习原则上在省内进行,确需前往省外实习的,应及时关注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动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加强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各学院在进行实习的过程中,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安全教育工作,要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要特别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等工作。工科专业要做好学生动手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避免发生人身意外。美术类学生要注意做好学生写生过程中的场地安全管理等。各类实习均要与学生签订《宝鸡文理学院安全事故责任书》。
6.加强实习总结工作。各专业完成实习工作后,要及时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议,撰写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并简要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实践教学总结表》(附件3),提交实习报告1份和不少于10张实习过程的图片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教学管理
1.实习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实施。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教师作为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并切实加强对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的管理。要注意选派青年教师深入实践教学第一线,开展实际指导和锻炼提高。要把指导学生实习作为培养青年教师成长,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业务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
2.注重理论教学与实习紧密衔接。实习教学要在理论教学的指导下进行,要明确具体实习活动的目的,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践性,要想方设法让学生亲临工农业生产、企事业单位等第一线开展具体的动手操作活动,在具体的实习实践过程中加深知识、增长才干、提高能力。工科专业除了必要的参观工艺流程外,要进一步压缩参观性实习,切实增加学生动手操作实习。
3.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管理,要像重视课堂教学管理一样,重视实习过程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管理细则,保证实践教学质量。教务处要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监督检查,要组织专人或委托他人抽查本年度安排的各类实习,对任意压缩实习时间、减少实习项目、改变实习性质、降低实习质量等给予严肃处理。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各类实习的有关要求,制定实习期间疫情防控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强化职责意识,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各学院要加强与学生家长、实习单位领导、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等的联系,建立各方联动机制,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四、经费管理
实习教学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各学院要将学校下拨的经费足额用于实习教学,不得因随意缩短实习时间、减少实习内容而将经费挪作他用,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实习教学费用。财务处要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各学院在实习结束后,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实习教学总结表》并交本单位审核后方可报销相关经费。
五、其它事宜
1.需外出实习的各学院应提前做好车辆安排,并办理相关手续。或组织学生提前统一购买车票。
2.需停课进行的实习在实习日程确定后各学院应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
3.由学校组织的教育实习按教育实习的相关文件执行。
4.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2021年实习工作圆满完成。
5.实习结束后,实习带队(指导)教师需将相关实习资料报送所在学院,学期末由各学院按照实习计划表汇总整理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
1.宝鸡文理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实习审批表
2.宝鸡文理学院实习教学登记表
3.宝鸡文理学院实习教学总结表
4.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实习计划表 宝鸡文理学院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