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我校2021年学生实习工作在各学院、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和全体实习学生的共同努力下即将结束,实习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21年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暨2021年实习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二级学院2021年集中实习全日制本科生、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可参评,按照教育(毕业)实习和专业实习(电子工艺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等)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教育(毕业)实习
1.优秀实习生
(1)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和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态度认真、谦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实习安排,尊重指导教师,无任何违纪行为发生。
(2)实习期间,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刻苦钻研,虚心好学,试教成绩突出,教学效果好,受到实习学校高度评价,出色完成实习工作计划的各项任务,实习成绩优秀。
(3)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关心实习小组集体,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4)积极参与教育调查研习调查,并写出一篇具有较高质量的调查研习报告。
(5)实习工作总结全面具体,有一定质量;个人实习材料齐备且质量较高。
2.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
(1)工作责任心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学生的表率。
(2)积极接受教育(毕业)实习工作任务,每周驻点时间不得少于4天,与实习点联系紧密,对巩固学校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做出一定贡献。
(3)实习工作安排周密细致,实习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与实习学校联系、实习生食宿安排、实习小组会议)充分、落实。
(4)实习中出色履行带队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成效显著;妥善地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全面掌握实习工作的详细情况,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解决实习中的困难和问题。
(5)深入课堂了解实习学生讲课情况,全面掌握实习学生课堂教学能力。
(6)深入第一线,调查基础教育的现状和改革发展方向,特别是对高等师范教育的需求情况,完成一篇质量较高的基础教育调研报告。
(7)实习结束时,能督促学生、配合实习学校按时做好学生的实习考核工作和小组实习总结。
(8)返校后,按时提交完整实习材料,实习总结全面、深刻,质量高。
(9)所指导的实习生能按有关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无违反纪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深受实习生和实习单位的好评。
(二)专业实习(电子工艺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等)
1.优秀实习生
(1)实习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出色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
(2)能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受到实习单位的肯定与好评。
(4)实习结束,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成绩优秀。
2.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
(1)充分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制订实习进度计划,周密安排学生实习任务。
(2)实习期间,及时、主动和实习单位联系,取得实习单位领导与指导人员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圆满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受到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好评。
(3)为人师表,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实习期间无事故发生。
(4)实习结束,能认真做好学生的成绩考核工作,组织全体实习生总结交流。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实习生:按本院参加各类实习学生总数不超过30%的比例推荐。
2.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教育实习优秀带队(指导)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50%。其他各类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30%。
四、评选程序
1.组织申报。各学院在总结实习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组织申报。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其中教育实习优秀带队(指导)教师实行量化考核方法进行评选)。
3.学校评审。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申报材料、学生评教等形式,组织有关人员评审,确定优秀名单。
五、奖励标准
优秀实习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教育实习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和专业实习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分电子工艺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等)由学校发文表彰,分别给予2000元和300元奖励,并颁发优秀实习带队教师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实习总结和评选工作。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把关,掌握标准,推荐结果在本学院内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为做好本年度实习总结工作,各学院应报送以下材料: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相关会议记录、实习计划、总结、图片材料(每种实习至少一张照片)及其它相关活动的书面记录,以及从实习工作基本情况、计划完成情况、组织管理、基地建设、制度建设、特色举措等方面撰写,并提交学院本年度实习工作总结。
3.教育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应认真撰写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和调研报告,并提供相应材料。作为评优及遴选明年教育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依据,考核结果较差的教师明年将不能再承担教育实习带队(指导)工作。
4.各学院评选出的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报送材料:个人书面总结(应包含落实实习工作计划情况、提高实习质量的措施等)。
5.各学院评优后报送《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带队(指导)教师推荐表》《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学院汇总表》(见附件1-3)。
6.所有评优材料请于2021年12月27日前将纸质版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jxk@163.com。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2.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推荐表
3.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汇总表
宝鸡文理学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