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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语言文字专家人选的通知
2021年09月18日 16:41     (点击: )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补充省级语言文字专家库,参加全省语言文字有关工作。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优秀文化。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学品端正、学风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承担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必需的时间,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类别

1.政策法规类:熟悉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语言文字政策有深入研究,或长期从事语言文字方面相关司法、督导评估等工作。

2.汉语文化推广类:长期从事汉语文化的研究、教学、推广等工作,擅长汉语文化的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或本人在汉语文化的诗、词、歌、赋等方面有较高造诣,在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3.语言文字研究保护类:长期从事语言文字的基础研究(文字、词汇、语法、语音研究等)或保护性研究,取得丰硕成果;或长期从事语言文字的保护实践,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近年参与过国家“语保工程”的专家优先选用。

4.语言运用类:长期从事语言传播的教学或实践工作,或对语言传播艺术有深入研究,取得过丰硕成果。

5.汉字书写类:对汉字规范化书写或书写艺术有深入研究。国家或省级书法家协会会员优先选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类:具有国家或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熟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标准、程序和相关管理要求,业务素质较高,评测客观公正。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甲等的优先选用。

三、推荐名额

按照名额分配,我校可推荐1名专家。

四、报送要求

申报人填写《陕西省语言文字专家人选推荐表》,并提供推荐类别的支撑材料,各学院将以上材料连同《陕西省语言文字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份,申报人签字)报送至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高新校区立心楼22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wcsjjxk@163.com,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联系人:李亚薇,联系电话:0917-3566215。

五、评审推荐

学校将严格按照程序,于10月20日前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

附件1: 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专家人选推荐表

附件2: 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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