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23〕71号)和《关于评选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奖的通知》要求,通过教师申报和学院推荐,经校纪委综合室、人事处、科研管理处、质评处、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申报材料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取消参评资格。现对学校审核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教务处教学科(尚朴楼3-7)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8日-12月20日
联系电话:0917-3566212
教务处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