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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批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7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管理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十批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一流本科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及类别

1.第二十批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一般项目专项项目。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25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3.专项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一批专项项目,专项项目均不占学院指标。专项项目说明如下:

1)青年专项: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青年教师思维活跃、善于创新的优势,特设立本科教育青年专项。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2)教赛专项:为凝练总结近年来我校参加陕西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教学创新成果,近一届陕西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奖者,可结合参赛课程申报(立项)1项。为深化以赛促教、以赛育人成效,2025年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金奖项目(不含国际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结合参赛项目申报(立项)1项。

3)卓越教师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专项:为进一步加强卓越教师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建设,推进校校协同教研,特面向我校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或有密切合作的教学单位设立卓越教师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主持人必须为实践基地教师,自筹经费)

三、项目申报要求

基于办学特色紧扣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聚焦教学一线与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及共性问题,本年度遴选支持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四新建设、卓越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鼓励跨学院(单位)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创新,对我校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申报重点项目者,应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项目面向全校教师。申报的项目中,鼓励一线教师参与教改项目研究,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三分之二以上(一线教师是指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还应包括一定数量实践教学类项目。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校级课堂创新大赛获奖教师同等条件下可适当优先考虑。质量优先,宁缺毋滥。

3.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申报人主持申报项目最多1项,可再参与1项;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

4.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学院(单位)联合申报,其他单位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每个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跨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跨校项目参与人须注明单位。

5.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教学研究改革联系不紧密的;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③项目主持人已承担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批次项目;④同一教师在同一年度参与项目不能超过两个;⑤已获得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⑥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四、经费管理

1.学校给予每个重点项目1万元、每个一般项目0.4万元、每个专项项目0.4万元卓越教师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专项项目无经费),研究经费由学校专项划拨。经费由教务处、财务处和项目负责人协同管理。

2.经费报销程序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研究有直接关系的图书资料购置、学术交流、研究论文的发表、项目调研、视频录制等。

五、项目建设要求及名额分配

1.建设要求: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满2年进行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立项项目按照后续学校公布立项结果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结题。立项项目结题原则上要求项目主持人需围绕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相关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每个一般项目不少于1篇,须标注“宝鸡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研究成果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还应附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研究成果属于课件、软件等方面的,还应附光盘等电子版本材料和使用情况证明;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还须附课题成果已被采用、交流的相关证明。

思想政治工作路径研究、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四新”建设研究项目结题时须满足对应的条件(立项文件中公布),以上选题的非重点项目是否发表论文不做要求。

3.各学院应为本校教改项目研究提供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予以保证并形成激励机制。各学院要加强统筹,做好动员、组织工作,要加强培育,提高项目质量。项目组要分工明确,避免“搭车”现象。

4.学院名额分配见附表(附件2)。学院分配名额中包含一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所有学院须申报1项新工科或新文科项目,须与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合作完成,并有2名及以上校外企业人员参与且注明分工。同时,请在学院汇总表中注明类型和类别

六、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人要填写《宝鸡文理学院第二十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申请书一律用A4幅面纸打印1式1份。需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1册):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研人员近3年教学改革的主要成果(含相关研究论文和著作目录复印件)、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方面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2.各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请将评选结果、公示材料和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112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科邮箱:jxk3566212@163.com。各教学管理单位直接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2025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宝鸡文理学院第二十批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分配表

3.宝鸡文理学院第二十批本科教改项目申报书

4.XX学院二十批本科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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