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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7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为继续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宝鸡文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修订)》(宝文理院教字〔2024〕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继续开展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界定

1.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的课程知识的实验,是学生在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对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性实验。具有实验内容的复合性、实验方法的多元性、实验手段的多样性、人才培养的综合性等特征。

2.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是结合课程教学进行的一种探索性实验。具有设计方案的多选择性、实验内容的探索性、实验方法的多样性等特征。

二、认定范围

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和含有实验、上机环节的课程,均属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围。

三、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

1.各学院组织教师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附件1),与实验配套的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教学资料由各教学单位审核并存档。

2.各学院组织专家组,从项目名称、实验方案等对所申报的实验项目进行论证,就其是否认定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提出明确意见。

(二)设置和认定

课程所属学院负责人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通过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予以审核确认,并填报《宝鸡文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重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工作,依据《宝鸡文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附件3)的要求,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比例应达到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各单位要积极申报,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

2.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并加强实验项目实施的检查、督促与管理。对确定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实验,要认真制订实验教学大纲、编制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指南,对学生实验报告提出具体要求。

3.各学院要加强实施管理,检查实验开出情况、开出效果,并于11月24日前将《宝鸡文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表》《宝鸡文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尚朴楼3-10室),电子版发送至jwcsjjxk@163.com。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

2.宝鸡文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3.宝鸡文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修订)



教务处

      2025年11月17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6215)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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