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专业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安排,2023级师范类本科生将于下学期进行教育实习。为切实做好实习前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职责与分工,确保管理责任到人;
2.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师范专业培养目标与学科特点,制定针对性的自主实习管理办法,规范实习各环节流程;
3.各学院应为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匹配并落实校内指导教师,保障实习期间指导工作及时、到位。
二、自主实习申请与名额要求
1.实习单位与课程要求:原则上仅允许各专业部分学生在我校教育实习基地(见附件1)以外的中学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且实习课程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在我校教育实习基地内或选择非中学单位实习的情况,不予批准。
2.申报材料要求: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见附件2),该申请表需经实习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分别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3.名额与名单审定:各学院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院所有参加教育实习学生总数的10%;自主实习学生的具体名单,由各学院根据申报情况与名额限制审定。
4.其他要求:各学院需与自主实习的学生签订《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三方协议》(附件3),并统计自主联系实习学生的基本情况,统一填入《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实习情况台账》(见附件4),做好本院教育实习台账的留存管理工作。
三、资料报送
1.报送材料清单: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自主实习指导教师名单、自主实习人数统计(含总人数、男女生人数):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自主实习申请表:需提供纸质版2份。
2.截止时间:所有材料须于2025年12月8日17: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尚朴楼3-1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sjjxk@163.com。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教育教学实践基地一览表
2.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3.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三方协议(模板)
4.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实习情况台账
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