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树立典型、宣传优秀,进一步促进实践教学水平提升,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教学实习管理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23〕4号)和《宝鸡文理学院师范类本科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宝文理院教字〔2025〕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本年承担学生各类实习指导工作的专任教师。
2.优秀实习学生:各二级学院参加2025年集中实习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充分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制订实习进度计划,周密安排学生实习任务;
2.实习期间,及时、主动和实习单位联系,能与实习单位领导及指导人员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圆满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受到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好评;
3.为人师表,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实习期间无事故发生;
4.实习结束,能认真做好学生的成绩考核工作,并组织开展实习总结。
(二)优秀实习生
1.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尊重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指导人员,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受到实习单位的肯定与好评;
3.实习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出色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
4.实习结束,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成绩优秀。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本院实际参加各类实习指导教师总数不超过30%的比例推荐。
2.优秀实习生:按本院实际参加各类实习学生总数不超过30%的比例推荐。
四、评选程序
1.组织申报。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积极组织申报。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优秀名单。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评优工作,严格把关,掌握标准,将推荐结果在本学院内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材料报送
1.各学院需报送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图片材料(各类实习照片至少3—5张,照片需明确实习内容等信息)及其他相关活动的书面材料。
2.《宝鸡文理学院实习教学总结表》(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3)、《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4)。
3.所有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3月6日前报送,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尚朴楼3-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jxk@163.com。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实习教学总结表
2.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3.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
4.宝鸡文理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