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院教字〔2017〕57 号)及学校工作安排,2025年3月至6月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其休学期限将于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后期满。为保障学生顺利恢复学籍、返校上课并按期完成学业,现就复学手续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休学审批文件明确休学时段为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及其他符合休学期满条件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
2026年3月10日—3月31日
三、办理流程
1.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学籍异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3. 教务处按程序完成复学审批及发文;
4. 复学批文下达后,教务系统及学信网同步恢复学籍状态;
5. 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核对学籍信息,并完成课程选课添加等后续事宜。
四、注意事项
1. 因病休学学生,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诊断证明;
2. 因创业、参军或其他原因休学学生,须提供对应创业证明、退伍证等材料;
3. 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休学期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学或复学申请未获批准的,按退学处理。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督促其按期办理复学手续,避免因逾期导致学籍异常。
五、咨询方式
教务处学籍科:0917-3565165
办公地点:新校区尚朴楼311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