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力推动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提升,持续发挥专家组织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功能,实现陕西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组建新一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一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要求,现将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性质和主要任务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是由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聘请组建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机构的性质,接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1.组织和开展陕西省专业共同体建设工作。
2.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3.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4.组织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
5.承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条件及限额
本届拟设立37个省级教指委(见附件1),任期为2026-2030年。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5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以及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全省专业建设工作。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指委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限额
各单位在每个省级教指委中推荐至多1人,推荐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不占用推荐限额,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加入教指委。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委员推荐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握推荐标准和程序,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2.所有推荐专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个人资料不准确、不完整的不予推荐;职称、年龄等不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8: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尚朴楼3-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xk3566212@163.com。
1.《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申请表》(附件2,被推荐人签字、单位不盖章纸质版及Word版);
2.《推荐委员汇总表》(附件3,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excel版);
3.《推荐委员信息表》(附件4,excel版),需同时提供支撑材料纸质版复印件,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附件:1.2026—2030年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2.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申请表
3.推荐委员汇总表
4.推荐委员信息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