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示专区 / 正文

关于公布2025年度“宝鸡文理学院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共建课程”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10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宝鸡文理学院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共建课程”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申报、专家评审,现将立项结果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立项项目

2025年度与行业企业共建的5个实验教学中心及8门共建课程(附件1)。

二、项目管理

共建实验教学中心与共建课程由教务处统筹管理,各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自2025年12月9日起至2026年12月8日止。

三、经费管理

(一)学校为每个立项的共建实验教学中心资助2万元,每门共建课程资助1万元。经费由学校专项划拨,由教务处、财务处与项目负责人共同管理。

(二)经费使用须严格遵循学校财务制度,主要用于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图书资料购置、研究论文发表、项目调研、课程资源开发、校外人员课时费等支出。

(三)项目立项后先行拨付50%经费;建设期满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四、建设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报计划扎实推进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共建实验教学中心须依据《宝鸡文理学院校企共建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标准》(附件2)进行建设与验收;共建课程须依据《宝鸡文理学院与行业、企业共建课程建设标准》(附件3)进行建设与验收。

(二)各学院应为立项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做好教学安排与过程监督。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经学院同意后动态调整合作单位、校外专家及授课内容。校外专家因工作安排可能导致授课时间变动,请校内授课教师及时协调,并与学院保持沟通。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共建课程立项一览表

     2.宝鸡文理学院校企共建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标准

     3.宝鸡文理学院与行业、企业共建课程建设标准



                                                     宝鸡文理学院

                                                     2025年12月10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的评前公示

下一条:本科生教材拟立项建设项目公示

关闭